北京银保监局:建立合作社的准入评估和退出机制

  北京 银 10月12日,保险业监督管理局针对当前北京地区银行业保险发布了《关于规范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类业务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通知》(京 银保监发[2019] 310号,以下简称《通知》)。行业该业务受到监管。

  近年来,北京 银保险业与互联网技术加速融合,合作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但是,监管机构发现与代理相关的业务发展中某些0201类别不审慎,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不充分,合作机构的资格参差不齐,并且存在诸如贷款和贷款等风险和问题,长期贷款等。许可机构经营“刮刮球”等。 《通知》 银线保险机构对合作业务有明确的监管要求,并注重规范产品营销推广和信息公开,强调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通知》要求银加强合作社的管理,建立合作社的准入,评估和退出机制。 《通知》同时,明确指出银系列合作产品和商业模式应由总部批准。 “三调查”和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环节不应外包给合作机构,而应有效利用贷款资金。跟踪检查,监控和分析,并严格防止信贷资金进入在线借贷平台和房地产市场等禁止领域。同时,《通知》鼓励银线路探索远程视频,生物识别,数据风险控制和其他技术的使用,以加强防范外部欺诈,过度借贷和重复信贷的风险。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商业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