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商务部今日(十九日)举行特别记者会,介绍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主要任务。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工作的重点是推进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和创新,并提出了122项具体措施。
在改革方面,建议推进《船舶营业运输证》管理权限、外国儿童学校审批权限、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预许可的下放,规范国土空间规划资质管理,扩大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资质范围,简化外资旅行社审批流程。同时,实施进口R&D(验)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类管理、服务贸易跨境使用人民币试点、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外国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开通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渠道等。
在对外开放方面,建议在中国经营的NVOCC不需要是中国企业法人;在有条件的试点地区,试点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国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允许合格的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允许台湾居民参加试点地区注册城乡规划师等专业资格考试;开放便捷的措施,如允许台湾居民在试点地区登记个体工商户。
创新方面,部署和探索跨境数据流分类监管模式,开展跨境数据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开展数字商务环境研究,成立全国数字贸易专家工作组。同时,提出了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方便外国人在中国使用移动支付试点、推动国际精品活动发展等创新措施。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冼郭毅表示,这些具体措施有的在试点地区全面推广,有的考虑到试点地区发展基础和制度创新条件的差异,设立有条件先行的试点地区,充分体现了试点地区错位开发、多元化发展的布局特点。
全面深化的试点地区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包括涪陵区在内的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安、乌鲁木齐、苏州、威海、雄安新区、河北和贵州桂安新区(央视记者张葛宝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