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间美如“小甜甜”布兰妮,实际交付却成了“牛太太”.这种体验很多买家都遇到过。今年1月《西安市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要求房屋实际交付标准与样板房展示内容一致,在拆除前不得通过扩大景观建设范围误导买家。
样板房应该是实际交付的模型,园林、绿化等景观沙盘也应该是未来居住区的微缩版。但现实中,交房时的装修水平往往达不到宣传的效果,甚至窗户大小、建材、家电品牌都可能有问题。“偷梁换柱”成了一些开发人员屡试不爽的伎俩。
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开发商往往不直接在广告和合同中承诺具体的标准,而是通过声明“解释权属于开发商”或“沙盘和广告不作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来逃避自己的责任。这意味着买期房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一种赌博游戏,消费者无法预测自己最终会买什么样的房子,这完全取决于开发商的良心。
以上问题可以说是期房的弊端。在卖方市场,开发商因监管不力而无所畏惧,买方因形势疲软、房价上涨而不愿关心。事实上,这种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已经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合同法》。但毕竟法庭诉讼费时费力,要保留足够的证据并不容易。最好的约束手段是行政监督。有了信息公开的具体法律法规,就有了相关部门查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依据。无论是保护购房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还是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竞争,都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各地要积极借鉴,从根本上解决“期房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