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市房管局收到举报人举报称,“绿地中央广场”铺面新项目以小平方米切分式市场销售,且拟签合同方并不是绿地中心新悦企业,只是海润建投企业,稽查人员马上对该铺面新项目开展掌握。经掌握,“绿地中央广场”新项目坐落于晋祠路一段86号,由太原市绿地中心新悦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绿地中心新悦企业”)开发设计。该新项目楼盘销售详细地址坐落于太原新晋祠路300号,现阶段已获得《商品房买卖许可证书》,准许预购行为主体为绿地中心新悦企业。对于投诉人体现的难题,市房管局重视,马上提醒谈话绿地集团及太原市海润建投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海润建投企业”)。根据提醒谈话中把握的信息内容获知,该铺面的市场销售行为主体并不是预购准许的绿地中心新悦企业,只是说白了的海润建投企业,另据悉,盖章有绿地中央广场营销部字眼的图章也非绿地集团营销部公司章。
所述个人行为不但违背了房地产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并且涉嫌犯罪,风险性极大。市房管局提示广大群众,在选购该铺面时,细心核查所签订合同、收条等原材料的出卖方、收款方是不是为预购准许的行为主体,所选购的铺面总面积是不是为准许总面积,另外友情提示,商住楼售后包租的风险性极大,非常容易因商业服务经营不当或店家破产倒闭导致投资回报率没法保持,切忌贪便宜吃亏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