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住房监管真空亟待填补

近日,山西省襄汾市发生的一起重大坍塌事故,为农村自建房屋的安全敲响了警钟。国务院安全委员会要求推进对违章建筑风险的全面调查。一些记者从很多地方的采访中了解到,这些年来,农村自建房屋几乎“野蛮生长”,一些农村自建房屋被改造成了商业场所,这些商业场所被简单随意地改建和扩建,导致安全风险急剧增加。

有网友表示,农村自建房及其建设质量长期以来一直处于监管空白区,应尽快弥补安全监管体系的不足,从法律和政策层面明确责任主体,提高基层单位的专业能力,加大对高风险违法建筑的集中清理和整改力度,以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有效监管。

网友“张桂凤”指出,现行相关建筑法对农民自建房屋没有约束力。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尽快弥补农村自建房管理中的不足,从质量标准、监理责任、建筑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方面提高我国农村自建房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网友“周磊”表示,各地要抓紧调查,找出潜在的危险对象,特别是对自建房屋改造为商业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

网友“王军”认为,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禁止农民将自己的房屋用于商业用途,但实际使用发生变化后,必须申请安全、消防等许可,以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和标准,村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

网友“王重恩”等人认为,除了弥补制度和监管的不足之外,还必须出台措施,对农村自建房屋,特别是经营性用房进行结构性问题检测和安全性评估,落实规划许可、设计和技术指导、农村房屋建设验收等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安全检查制度。

有网友表示,要加强基层专业能力建设,积极培养乡镇建筑专业人才,解决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向广大村民普及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房屋的基本安全知识。

(记者廖炳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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