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论文]
随着5G时代的到来,中美贸易争端演变为技术脱钩,无论是宣布进入技术创新“无人区”的创新龙头企业,还是享受全球化便利的创新跟风企业,都突然发现了一个严酷的现实问题。即使像华为这样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级创新领袖的公司也难以逃脱。
这让我们意识到,很多“卡脖子”问题的根源是基础研究上的差距。这些在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领域,以及各种制造行业限制中国企业的国外技术和产品,都是基于长期积累的基础研究。
如今,我们已经意识到基础研究的重要性。但基础研究需要逐步积累,而不是一蹴而就,需要长期持续的投入,因此“远不渴”,成为目前和未来制约中国企业技术创新竞争力的核心桎梏。
那么,如何才能弥补这个差距呢?
经过40多年的创新发展,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国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和提升。它不仅成为国家研发活动的投资主体,逐步稳定在75%以上,而且成为国家科研组织活动的主体。它在国家科技主体性工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是重大创新成果的主要载体和直接完成者。一批创新型龙头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多个战略性、前沿性新兴技术领域形成合作
笔者认为,在基础科研体系中,创新型龙头企业也应该成为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世界屋脊”。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坚持创新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大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力更生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突出“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这也是新时期国家基础科研体系建设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在基础研究方面,要进一步优化国家基础科研体系结构,不仅要打通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渠道,还要在企业研发中发挥“世界屋脊”的作用,鼓励创新型龙头企业在基础科研的巴斯德象限发挥积极作用,直接开辟从科技到产业技术创新的渠道,建立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参与的国家基础科研三元结构体系。
充分发挥创新型龙头企业在基础研究中的主导作用具有现实基础。目前,我国创新型龙头企业表现出了很大的基础研究投入能力和很强的基础研究能力。以华为、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为例,2019年其研发支出分别为1316.6亿元、430.8亿元、303.9亿元、183.5亿元。其中,参考四家企业公布的基础研究在研发活动中的份额,保守估计法——假设企业基础研究占研发总支出的比例,华为为15%,阿里巴巴为5%,因此四家企业的基础研究总支出达到243.4亿元,占2019年全国基础研究支出(1335.6亿元)的18.2%。乐观估计法——假设四家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相对较高,华为达到20%投入,阿里巴巴等三家企业均达到10%,因此四家企业基础研究总支出达到355.1亿元,占2019年全国基础研究支出的26.6%。
可以看出,鼓励创新型龙头企业加强研发投入,特别是开展基础研究,不仅可以大大增加我国基础研究投入总量,而且可以大大提高基础研究效率,提高国家基础研究能力,特别有助于解决产业技术创新的“瓶颈”技术问题。
推动创新型龙头企业成为国家基础科研体系的“世界屋脊”,也需要国家战略定位和政策组合的配合。
首先,在“十四五”期间的国家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中,可以明确提出“充分发挥企业的R&D世界屋脊”的作用,充分肯定和赋予企业投资研发特别是开展基础研究的社会地位。这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企业在组织产业技术创新方面开展了越来越多的基础研究活动,成为产业科技领域科学研究的重要力量,成为国家创新体系中除大学和研究所之外的第三大基础研究组织者。
其次,在国家基础研究的研究体系中引入创新型龙头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将目前国家基础研究和研究体系的组织机制和运行效率与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进行对比,以推动国家基础研究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基础科学的研发效率。这不仅是企业界许多科学家获得诺贝尔科学奖的企业基础研究意义所在,也是新时期我国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后,基于企业研发激励的普遍支持政策,提出在当前特殊情况下,鼓励企业投资基础研究、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的临时政策。把握企业基础研究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特别是在疫情和国际环境恶化的形势下,科学、合理、系统地研究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阶段,全面、系统地鼓励企业通过税前扣除和企业R&D费用扣除等普遍的R&D政策增强R&D能力,支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加强R&D条件平台建设,组建创新联盟。推动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和民营创新型龙头企业自然开展基础研究,而不是对基础研究活动采取特殊政策,从而推动形成更加合理、科学、可持续的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三元结构”体系,提升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率。
(作者:张,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所创新与发展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