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如何防止算法“算计”消费者

在数字经济时代,隐形算法总是影响消费者的选择。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已经出现在网上购物、交通、旅游住宿、订餐、外卖到网络游戏等日常消费领域。

一些平台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手段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产品或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

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大数据杀戮、网络游戏抽奖概率未知、网络直播推送违反法律规定、差评等.

这些问题的背后是算法技术对消费者不公平的“算计”。

消费者在扼杀大数据时需要一个集体救济机制

2020年,安徽省某网络技术公司在一年内被大量消费者投诉,相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953起。

其中反映公司网游抽奖概率和规则设置问题的报告数量最多,占总数的40.8%。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彩票概率的合法合规性难以判断。当地消保委组织了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文化旅游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推介会,共同调查核实这家公司的存在概率。

由于缺乏识别概率规则等问题的专业能力,也缺乏权威的第三方机构来识别,调查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阻碍。

"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日前,在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的网上消费领域算法监管与消费者保护研讨会上,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丁涛担心如何找到解决方案。

彩票概率背后有一套算法。根据消费者投诉、相关调查和相关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总结了当前网络领域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六种算法,包括推荐算法、价格算法、评估算法、排名算法、概率算法和流量算法。

其中概率算法存在的问题有:一些网络运营商进行有奖销售和抽奖兑换,特别是一些网络游戏公司经常为抽奖推送游戏道具。虽然中奖(落)概率公示,但其算法程序不透明,实际中奖概率缺乏控制,屡遭消费者诟病。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陈凤祥认为,算法的本质是互联网的一种编程技术。这种编程技术有一定的人为参与和输入,有些程序员不懂法,在编译过程中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北京计算机学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娟近日发现,当车辆进入她所熟悉的日常路线时,网络车平台上的导航给出了一条受阻且漫长的路线。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石建中也有类似经历。在他看来,平台导航给出的是长途行驶路线,算法背后有一定的动机,但消费者很难获得证据,有时也没有办法保存相关证据。

“大数据一旦熟了,它针对的是这个消费模式中的所有消费者,而不是特定的消费者。”石建忠认为,在扼杀大数据问题上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一个集体救济机制。

对于有垄断行为的企业,应研究对策算法

“十四五”计划提出改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苏认为,不公平算法对消费者的侵害体现在三个方面:对公平交易权的侵害、对选择权的侵害和对知情权的侵害。

他相信

另外,算法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商家的一种垄断权,所以可以考虑设置权限,让消费者有技术上关闭算法的权利,这样的权利可以在法律上规定,从技术角度实现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平衡。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程潇表示,很多问题可以通过技术来解决,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例如,研究了具有市场垄断行为的企业的对策算法。“算法用算法,算法之间就会产生相互竞争,从而重塑市场竞争机制”。

他还建议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算法采取预防措施。针对大数据查杀和价格歧视问题,监管部门可以要求平台识别向用户展示的定价是否是消费者推送的个性化定价。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卢来明指出,提高监管技术水平迫在眉睫。但是对于算法的规制,无论是前规制、后规制还是伦理审查,社会上还是有分歧的。

他认为,首先要确立一个原则,即算法的目标要提前或在事中进行规范,同时要进行伦理审查。但不同的算法要分级监管,以确定不同的监管级别和规模。

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如果允许不公平的算法应用无序发展,一方面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公平有序竞争,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消费者会被数据算法碾压,成为技术欺凌的对象,甚至会被算法扭曲,成为平台运营商手中的“玩物”。

“算法的不公平应用是针对大众的,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李元光提出,下一步应该是加强对算法应用的有效监管。

“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中,建议增加关于算法应用的相关规定。”李元光建议国家成立算法伦理专门机构,负责制定算法应用伦理、规则和标准,对不公平的算法应用进行调查处理等。并指定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加强对算法应用的有效监管。

同时,应该明确的是,操作者应该使用可知的、可搜索的、可逆的算法。如有争议,有义务向相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和第三方组织提供算法、背景数据、相关信息和说明,以确保算法的应用能够得到验证、说明和问责,加强算法实施者的举证责任,明确其伪造和篡改证据的责任和后果,解决消费者难以证明和识别的问题。

"要加强监管合作和机制建设."李元光指出,互联网领域算法应用广泛,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加强相互协调,细化监管职责;完善执法依据,做好法规与条例衔接;加强算法应用的分级识别和分类管理,加强涉及公共利益、生命健康、产权等的算法应用监管。加强对具有市场主导地位的平台运营商算法应用的监管,加强对涉及价值观和伦理道德的算法应用的监管,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教育。

李元光建议建立算法投诉审查机制,保障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投诉和监督权,“培育第三方技术鉴定机构,加强算法应用的技术审查力度”。

同时,李元光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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