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高考录取季节的陷阱:不要相信特殊指标 看看合作办学

高考录取季,谨防陷阱(以案说法)

“特殊指标”不要信

[案例]张在一次与李的会面中,提到了他孩子的高考。李谎称自己曾在国家部委工作过,并在一所大学有熟人,这些人可以获得该大学的"特殊指标"。李说他需要40万元才能拿到“特别指数”,并说“他不能得到全额退款”。张相信是真的,把40万元钱转给了李。从那以后,张的孩子们再也没有收到过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张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于是他向警方报案。最后,李因诈骗和欺骗被判处两年零六个月监禁。

[点评]法官认为,大多数高考舞弊者会捏造身份或夸大能力,将自己或中间人包装成“有能力的人”。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披露自己在“单位”中的具体位置,或披露自己无法核实的位置,并利用受托人与受托人或中间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进行欺诈。

犯罪分子经常使用“内部录取”、“特殊指标”和“补充记录”等骗局,即他们谎称某所大学的名额未满,考生可以通过花钱获得特殊指标或补充记录名额。事实上,高考招生制度有着严格的全国统一的认证加密制度和监督机制。所谓花钱去上一所好大学,一个好专业,或者没有得到足够的分数去上大学是一个骗人的把戏。

“合作办学”要甄别

[案例]谢某开办的教育培训机构曾与一所大学合作举办培训班,学生可以进入校园参加。谢某以帮招生的名义,要求帮他招生,并返还5000元。看到这件事有很好的"商机",邢向外界谎称自己是该校副校长的助理,可以帮助高考学生获得正规教育和学位。由于邢高考成绩不理想,白给了他30万元。后来,白拿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四年后,白没有如期拿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发现他的学生身份不在大学,于是他向警方报案。原来邢这样诈骗了7人,共计220万元。最终,邢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点评]实际上,一些培训机构和大学通过借用教学场地和旁听学校课程,已经形成了便利条件。他们打着“与大学合作办学”的幌子,故意进行夸大其词的虚假宣传,声称毕业时会颁发同样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给受害者一种假入学的假象。这些都是欺诈的辅助行为,它们都是为了非法占有而骗取钱财。考生和家长应通过正式渠道了解所谓“合作办学”的性质,不要相信对方的说法,仔细筛选从不明来源收到的录取通知书,发现作弊及时报警。

(记者张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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