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部门:有效保障受洪灾地质灾害影响的贫困农民的住房安

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21日发布《关于做好因洪涝地质灾害影响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汛期以来,洪水和地质灾害在全国许多地方相继发生,加大了确保贫困农民住房安全的压力。同时,《通知》强调,要确保贫困农民的住房保障,有序开展受灾贫困农民的过渡性安置和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要及时妥善安置房屋被冲走或倒塌的贫困家庭,灵活采取搭建活动板房、出租借用集体公房或闲置农房等多种方式,切实保护受灾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强调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而被解困、建卡的贫困家庭的住房危机,有效防止贫困人口因灾返贫,巩固扶贫成果,确保贫困农民不居住危房。

数据地图:8月19日,洪水退去后,成都黄龙溪古镇。中新社记者张郎照片

《通知》指出,要密切关注房屋损坏情况,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扶贫部门要按照同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抓紧汇总统计已建卡贫困户的房屋损坏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洪水地质灾害房屋损坏引发的房屋安全问题。

要充分利用档案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信息平台和移动APP“灾情报告”验证模块,引导各地依靠村“两委”、村一秘和村驻村小组的力量,及时安排好档案卡贫困户因灾受损的相关情况。

《通知》建议及时对受损房屋进行安全评估。洪水地质灾害情况稳定后,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及时在贫困家庭住房安全保障信息平台和移动APP“灾情报告”模块中开展贫困家庭住房安全评估,明确住房安全评估结论,给出有针对性的改造建议,逐户建立改造台帐。

《通知》强调,为确保贫困农民的住房安全,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应急管理、民政、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有序开展受影响贫困农民的过渡性安置和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同时,要及时妥善安置房屋被冲走或倒塌的贫困家庭,灵活采取修建活动板房、集体公房或闲置农房等多种方式,有效保护受灾农民的生命财产。因灾害损失或被认定为丙类、丁类的房屋,应及时纳入当地灾后恢复重建计划,以多种方式保障受灾贫困农民的住房安全,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管理。

《通知》要求统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要用好。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59号)的要求,应重视洪水地质灾害对贫困农户住房安全的影响,及时检查缺口,妥善解决各种住房安全问题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扶贫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做好数据对比和衔接工作,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受灾贫困农民住房保障工作。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扶贫部门应于2020年12月底前,每月汇总贫困家庭住房受损和重建进展情况,并于每月月底前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务院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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