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中国实施了精准的扶贫和精准扶贫,全面开展了扶贫工作。扶贫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根据目前的农村贫困标准,2013年至2018年中国农村减贫的数量分别为1650万,1232万,1442万,1240万,1289万和1386万。生活在减贫中的人数每年仍为1000万。以上。在过去六年中,农村地区减少了8239万人的贫困,平均每年减少贫困1373万人。累计减贫率在六年内达到83.2%。农村贫困率也从2012年底的10.2%下降到2018年底的1.7%。
同时,区域扶贫工作继续加大,减贫总体效果明显。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基本上处于扶贫状态,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明显减少。在贫困地区,贫困地区,集中的毗邻地区,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和八个国家的省份,在减贫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
报告还显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消费水平大幅提高。 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371元,是2012年的1.99倍,年均增长率为12.1%。扣除价格因素后,年均增长率为10.0%,比全国平均增长率快2.3个百分点。 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956元,比2012年平均增长11.4%。扣除价格因素后,年均增长率为9.3%。
此外,中国的减贫加速了世界的减贫进程,为世界减贫做出了突出贡献。报告指出,通过加快建设,深化改革和大规模扶贫开发,中国大大减少了贫困人口数量,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